2015年9月1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發(fā)布的《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通用技術條件》CJ/T476-2015于今日起正式實施。
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建設行業(yè)標準,標準中規(guī)定了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吊架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標記、材料、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等。
在此之前,建筑機電工程抗震還未形成完善的標準,該類標準的頒布與實施,也使得建筑結構抗震加固設計及安全施工措施在建設工程中的意義表現(xiàn)得非常重要。
本標準適用于以地震力威主要荷載,建筑抗震設防烈度為6度-9度的建筑機電設備抗震支撐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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